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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豫区出台方案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

近日,宿豫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《宿豫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》,系宿迁市县区层面首个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。方案聚焦四个方面重点进行部署,统筹区乡两级执法监督资源,优化执法监督力量,完善监督方式方法,推动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实现全覆盖。

一是理顺协调监督工作职责。优化区级执法监督机构,区司法局负责统筹履行指挥协调、监督检查、执法培训、考核评比等职能;下沉乡镇级执法监督机构。在10个乡镇、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室,负责对所在乡镇(街道)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日常监督。

二是明确协调监督重点内容。围绕行政执法全过程,从行政执法总体情况、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、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四方面明确协调监督具体内容,让协调监督有据可查、有章可依。

三是完善协调监督工作方式。建立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机制,对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执法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;推行行政执法个案监督,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,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;用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,提高行政执法办案信息化水平,实现对行政执法全方位、全流程动态监督。

四是健全协调监督工作机制。建立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培训机制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、行政执法检查评议等制度,从制度层面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,加强各项工作基础保障,推进执法监督体系高效运行,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水平。(撰稿:朱芳远 审稿:周纪 审核:王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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